1. 公共航空中的违约损害赔偿
就公共航空而言,虽然现实中存在着公共航空致地面第三人损害的情形,但由于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地面第三人间往往不存在合同关系,因而公共航空中的违约损害赔偿问题仍主要产生于承运人与旅客或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
公共航空运输合同在合同性质上属于运输合同,旅客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旅客的财产损害赔偿问题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问题“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